人民至上,初心不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印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胸怀国之大者、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提高站位,扛牢保障脱贫攻坚使命担当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源于“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源于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印台区纪委常委会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要求,努力把深入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保障脱贫攻坚的理念思路和部署安排,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和治理效能上。每年召开安排部署会、推进会,制定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工作指引》,明确工作原则、任务和机制、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同时,切实强化镇(街道)、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委监委各部室之间的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深抓实做求效、精准执纪执法。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会商机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实行区纪委包片常委、联系室部和镇(街道)纪委协同工作、捆绑考核的“三位一体”机制,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层层压实责任。
精准执纪,严查向扶贫领域“动奶酪”行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印台区纪委监委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违纪线索,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网络和“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监督。督促各镇(街道)纪委、各职能部门定期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动态管理,逐条对账销号,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资金使用、拨付,扶贫项目审批、落地实施等环节,坚决纠正防止扶贫民生领域奢侈浪费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成色更足、质量更高,真正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2018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51件186人,党纪政务处分154人;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等问题约谈26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60起72人。
利剑护航,巡察监督助推问题整改
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落实。十届印台区委紧跟中央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四个落实”的要求,制定《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施方案》,分年度对区级“十组两办”牵头部门和8个涉农镇办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8月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51个,移交问题线索15个。在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省委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等整改工作方面,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责任、措施落实。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集中对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全力保障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聚焦靶心,源头治理督促监管责任落实
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回头看”。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大起底,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定路线、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插基层一线,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聚焦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三落实、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干部作风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脱贫攻坚“强作风行动”专项督察,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分层次、全覆盖式专题培训900余人次,举办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30余场次。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镇村,针对脱贫攻坚及监督执纪问责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开展“蹲点式”调研,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4条。督促区财政局开展惠民“一卡通”专项整治,督促区林业局开展规范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套取公益林补贴问题14起19人。督促区扶贫局、区财政局开展规范扶贫互助资金监管专项检查,查处违规处置扶贫互助资金问题11起12人。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在红土镇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开展宋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案发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出台了《印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健全机制。
大风泱泱,大潮滂滂。印台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牢记职责使命,乘势而上、接续奋斗,为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辛美玲 曾晓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