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印台区纪委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换届纪律,从严换届风气监督、做实做细廉政意见回复,助力换届工作。据悉,一年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5批次3369人次,做出否定性意见48人次。
严把关口,坚持凡审必严。明确相关责任科室职责,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前置审核关于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函件,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审核,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确保来函单位出具文件符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
规范程序,精准“廉政”画像。对于符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事项,进入审核、审签程序。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委进行联合审查,提出回复意见,报主管、分管领导审签后反馈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综合汇总。在各室部组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主体责任闭环效应,确保党风廉政数据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
审慎稳妥,杜绝“带病”上岗。对涉及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或暂存未查等情况,由相关承办室组、分管领导集体研判,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出回复意见,并对是否影响使用给出明确意见,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对正在进行核查等敏感情况的稳妥把握,对外回复意见一般不提供具体问题线索。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以区纪委书面意见形式回复来函单位。
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强化政治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具体实践。通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协同配合,可有效杜绝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确保廉政“画像”更精准,切实维护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优”“带病上岗”。
(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南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