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强化监督巡查 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时间:2015-05-14 08:36:37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印台区从四个方面落实市纪委今年新推行的监督执纪巡查制度,强化监督巡查,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一是从六个方面明确了监督执纪巡查内容。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正风肃纪、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时间节点廉洁自律及遵守党纪党规等纪律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17+7+5”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及效能;信访件核查及案件查办;检查镇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级纪委及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安排的其它巡查事项。 二是明确了监督执纪巡查的组织及范围。成立印台区监督执纪巡查组,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亢玉祥总负责,巡查组下设4个小组,将全区10个镇办、65个部门划分为四个巡查片区,分别由区纪委四名常委带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为组员进行巡查。 三是明确了监督执纪巡查的时间及方式。分平时常规巡查和集中专项巡查,平时常规巡查每季度督查检查一次。集中专项巡查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随即从四个巡查小组中抽调人员进行。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察、跟踪追查、约谈调查等方式进行,可通过听取汇报、谈话询问、查阅资料、察看现状、拍录现场、走访群众、如实记录等手段查找发现问题。 四是明确了监督执纪要求。一要着力发现问题。巡查组要真查实查严查,着力发现问题,如实记录在案,并建立问题台账,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给案件检查室处理,对需整改的问题下发《监督执纪巡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巡查组进行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二要严明工作纪律。巡查组要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被巡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积极配合,对不如实说明情况、不提供有关资料、弄虚作假、无故抵制阻挠、说情开脱、问题整改不力等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三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印台区纪检监察网举报信箱网上举报专区。区监督执纪巡查组将经查举报属实的问题列为巡查重点,对镇办部门案件办理或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