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教育系统四项措施规范领导干部家属婚丧嫁娶行为
时间:2015-07-29 17:17:20 来源:本站 点击数:
为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区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属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铜印办发〔2015〕1号),区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对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予以规范。 一是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单位书面报告;丧事即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报告。同时要求报告人作出廉政承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简约节约,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大操大办,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借机敛财,严禁趁机邀聚。严格控制宴请人员数量和规模,婚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礼、葬礼车队不得超过6辆。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操办其它宴请事宜。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是自觉模范带头。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规定要求,带头讲党性、守纪律、懂规矩,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是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纪委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广大群众监督和媒体网络监督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婚丧嫁娶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局纪委将及时检查问责、约谈教育或警示训诫;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单位相关责任,努力形成规范工作的长效机制。 (冯胜利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