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记者 朱敏 通讯员 李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印台区城关街道办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围绕一个中心,实施五项行动,建立三项机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围绕“一个中心”,凝聚思想共识。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党委专题研究13次,召开推进会、问题整改会等10余次。夯实工作责任,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紧扣重点任务,制定《城关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及时间节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实施“五项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知识培训2场次,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培训10场次,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参与主动性不高等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小区、进楼宇、进学校、进农村、进商业门店集中宣讲活动,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在重点交通路口制作宣传标语4处,辖区人口密集处设立固定宣传栏15块,悬挂横幅累计300余条,张贴奖励办法及通告、公告各7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辖区商户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全覆盖,利用集会开展宣传活动,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设立举报信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街道组织的“逐梦圆梦”大走访活动,深入一线,认真走访摸排,排查工作实现三个全覆盖。目前共走访单位、群众2000余户,摸排线索两条。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平安志愿者队伍及社区工作人员的作用,全方位、分组分时对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市场治安环境、经营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建立“三项机制”,强化基层治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工作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建立“N+5”群众工作网格化机制,开展“平安五星”创建活动,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将“扫黑除恶星”作为五星创建的一项内容,与维稳、信访、反邪教等工作紧密结合,防范风险,共同提升,为创建平安铜川贡献力量。深化基层组织创优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打好人民战争,着力铲除黑恶势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多举措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今年以来,印台区三里洞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街道社会治安形势,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辖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街道党委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和学习中省市区“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形势、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以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下发《三里洞街道“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与各社区和相关办所签订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有效开展。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小区、企业、单位、学校、市场、商铺等人员流动密集处广泛张贴《关于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和《全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公告》。举办扫黑除恶文艺晚会,开展社区“扫黑除恶”知识大宣讲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提高群众参与率。每周组织街道干部和志愿者向辖区群众上门宣传,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揭发举报“行霸、市霸、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街道共悬挂宣传标语60余条,大型固定展板9处,LED电子屏宣传标语20余处,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册,发送移动短信30000余条,微信推送信息50余期。 加强线索摸排,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以街道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为主要力量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队伍,对辖区重点领域、行业、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畅通反应渠道,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制定印发《三里洞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登记表》,将十种扫黑除恶情形列入表内,方便群众进行分类举报,做到一户一表全覆盖。各社区每周向街道报送排查情况,对核查后有价值的线索直接向区扫黑办上报。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注意工作纪律,严防信息外泄,定期去各社区、相关办所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落实工作保障,健全奖惩机制 积极号召广大群众举报线索,承诺一经查实即给与1000元至5000元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以及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也进行了法律宣传。严格实行问责制,对隐瞒黑恶势力实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黑恶势力犯罪滋长蔓延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铁腕手段,重拳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 (来源:印台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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