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铜印纪发〔2016〕18号 各镇、街道党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直属机构: 现将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要求如下: 一、要履职尽责。各镇办、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尽足自己责,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二、要严管公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集中停放封存的规定。车辆管理责任人和车辆管理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公车私用。 三、要监督检查。市、区纪委各执纪巡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进行严查快办,通报曝光。(各执纪巡查组将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于10月8日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铜印纪发〔2016〕29 号 各区县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推进全市作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持续发力加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关系人心向背,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虽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充分认清形势,通过中、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件,引以为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抓住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早介入、早提醒,通过网络、报刊、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不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要聚焦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公款收送月饼、电子礼券、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特别要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加强对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采用专项检查、执纪巡查、发票倒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做到精准发现、顺畅移交、高效核查,快查严究,绝不姑息。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工作重心要向基层延伸,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各区县各部门要对已有制度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执行落实。要继续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问责。市、区县纪委要成立“双节”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巡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于10月8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