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执法监察“四转变”提升监察效力
时间:2013-05-14 09:02:02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印台区不断改进和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方式,通过“四转变”提升监察效力。 一变“被动执法监察”为“主动执法监察”。一是打破以往墨守的“民不告、官不究”的传统方式,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监督监察区委区政府年度重大事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二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察,从事后执法监察向事前、事中执法监察转变,努力做到全程执法监察,以实现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及早发现问题,纠正失误、预防腐败。现已对全区承担九大重点工作任务的10个镇办、部门进行了专项效能监察。 二变“封闭式执法监察”为“开放式执法监察”。一是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工作,通过印台纪检监察网定期、不定期公开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公开执法监察事项和进展情况,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激发干部群众的监督热情;二是充分依靠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执法监察工作,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依法行政、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的行为在群众眼前曝光,受到谴责,以改变仅靠监察机关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内开展执法监察的被动局面。区上四个专项监督监察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监督监察,先后对四创、安全、果业、森林防火和重点项目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监察,提出整改要求15条。 三变“盯事式执法监察”为“盯权式执法监察”。工作开展不再就事论事,而是紧盯腐败易发、高发的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积极探索监督办法,完善监督制度,堵塞漏洞,从制度上保障依法行政。对管财权、物权和人权的岗位进行重点培训、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防控。 四变“单一性执法监察”为“立体化执法监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等,加强与审计、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整合人大、政协、司法、舆论等各种监督力量,形成执法监察合力,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立体化、全方位的执法监察。 (任鑫艳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