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印台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1356个,整改完成率95.3%,发挥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以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责任落实。督促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等制度,定期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制定了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形成监督整改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30次,检查单位30个。
以约谈问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通报会,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推进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佳等问题,由区委书记直接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由区委予以问责。本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约谈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12个。
以成果运用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将巡察成果运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后对30个被巡察的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评估问效,对12个整改落实到位率低于70%的党组织进行通报,责令其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8个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求其“回炉补课”,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倒逼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区委巡察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