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领导职数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常委4名。区监委领导职数7名,设主任1名(由区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区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其中3名由区纪委常委兼任)。
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区纪委监委下设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
区纪委监委机关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分别为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职务犯罪预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重点领域监督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检查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接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涉案信息查询管理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承办申诉案件、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联系镇(街道)的党组织、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督促监督镇(街道)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指导和协调联系镇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贯彻落实;承办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等案件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协助、配合开展巡察,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和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干部的诫勉谈话,协助了解联系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联系镇(街道)的党组织、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督促监督镇(街道)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指导和协调联系镇(街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贯彻落实;承办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等案件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协助、配合开展巡察,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和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干部的诫勉谈话,协助了解联系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联系区直部门的党组织及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督促监督部门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指导和协调联系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贯彻落实;承办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等案件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协助、配合开展巡察,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和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干部的诫勉谈话,协助了解联系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联系镇(街道)党委及党员、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督促监督镇(街道)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指导和协调联系镇(街道)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办案协作区制度的贯彻落实;承办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等案件的问责调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协助、配合开展巡察,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和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干部的诫勉谈话,协助了解联系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Copyright © 2010-2017 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川市印台区监察委员会
Sunshine yintai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电话:0919-4185144 邮编:727007 陕ICP备200091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