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印台区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
时间:2015-09-18 18:09:33 来源:本站 点击数:

        2015年9月18日,印台区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亢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交流了在协作办案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探讨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的建议和措施,明确了下阶段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对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研究。

        亢玉祥在讲话中指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执纪执法协作配合中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反腐败工作主要是纪委的工作,没有正确认识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协作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二是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不够。尤其是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较少互通信息,案件处理结果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等,影响了反腐败的总体效果;三是相互移送案件还不够及时到位;四是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协调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影响了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协调效果,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解决。

        就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亢玉祥要求:一要端正思想、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一盘棋”思想,把反腐败协调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反腐败协调工作;区纪委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协同公检法及其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综合运用各自办案手段,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案件查办的整体合力。二要夯实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配合协作。在办案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互相尊重各职能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各职能部门也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案件的查处提供必要帮助,着力形成惩治腐败的完整链条。三要注重案件线索和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该移送的案件一定要及时移送。根据案件线索的性质和涉及的对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一些需要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的线索,要通过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成员单位进行通报,使这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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