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印台区出台《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5-09-21 15:42:25 来源:本站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促进查办案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印台区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分为总则、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协作配合、跟踪督办及纪律要求、附则五个方面,同时附有六个样表。具有工作机制健全、移送条件明确、工作要求具体、工作纪律严明等四个特点。《实施办法》规范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政法、组织、财政、审计等各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事宜,确定了各自的工作人员,建立了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联席部门的具体职责,提出了案件移送及办理时限等具体要求,要求每季度末各成员单位对办理的案件、发现的案件线索按联席会议要求进行通报、移送。并就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建立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档案台账、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违规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制定了详细明确规定。

 

 

                       ﹙任鑫艳  供稿﹚

 

Copyright © 2010-2017 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川市印台区监察委员会

Sunshine yintai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

电话:0919-4185144   邮编:727007  陕ICP备20009122号-1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