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晒权”
时间:2016-04-06 08:35:28 来源:本站 点击数: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近期,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印台区在9个镇办,3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分党委部门、事业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部门权责清单的内容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共10类权责事项。 各部门、各镇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承担的行政职权认真梳理,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类别等行政职权类别划分,摸清底数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在完善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理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每一项具体权力都明确具体责任,而且把每一项权力对应的责任细化到条、落实到款。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因法律法规修订需要调整职权事项、机构调整需要变更职权行使主体、部门职责变化需要调整权力运行流程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和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协商沟通,由区编办按照程序办理,区政府法制办依法进行审核,及时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于3月29日举办推行区级部门、镇(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培训会,就全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邀请市编办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