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印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川市印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09 11:31:32 来源: 点击数:

铜川市印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

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年10月28日在铜川市印台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铜川市印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梁东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区监察委员会报告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区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职责定位,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为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年间,区监察机关共查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件,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其中,查处涉恶腐败案件5件,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查处“保护伞”案件1件,处分1人。区监委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部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多形式多途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监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利用机关例会、专题研判会学习18次,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及时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策略,掌握阶段性工作重点,不断增强“打伞破网”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狠抓部署推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区监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等文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召开专题会、推进会12次。强化会商研判、统筹贯通推动,围绕重点线索办理,部门联动配合,召开案件研判会、调度会、联席会8次。

强化机制保障。主动与政法机关及区扫黑办沟通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案件集体会商、分析研判、线索移送和查处反馈等4项制度,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建立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一案三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翻查复查、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集体研判认定等7项制度,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增强贯通联动和整体合力。

(二)广泛收集线索,增强工作主动

深入广泛宣传。结合监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知识测试2次,1000余人参加了测试;印发应知应会读本等宣传资料2000份;在区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语、时评、漫画等内容160条。在辖区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单位张贴宣传布告150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网络和“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印制专用举报信封500个,印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公告》130份,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共受理信访举报、排查问题线索32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台账,及时更新办理情况,认真汇总办理结果,实行销号规范管理。

深挖问题线索。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6件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全面翻查筛查,对21件初核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查复核。对公安机关侦办的6件涉恶案件进行认真翻查,发现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对2起未发现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一报告”,由公检法“三长”进行了签字背书。

(三)依法查办案件,发挥震慑作用

强化线索处置。严格执行线索处置程序和流程,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做到“五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研判、优先立案、优先查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包抓领导随时调度,跟踪督办,全程督导,推进案件结案和线索清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过问,随时了解掌握办理进度,及时跟进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协调,认真督办,抓好落实。领导包抓6件案件的督办办理,其中立案2件,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

严肃查办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始终把公安机关认定的6件涉恶案件作为“打伞破网”的重点,深挖彻查涉腐涉伞问题,在杨某某等人涉恶案中查处“保护伞”1件1人;在寇某某等人涉恶案中查处涉恶腐败5件5人。召开与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及公、检、法等单位联席会议3次,对涉恶案件进行集体会商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查处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行复查复核,提升涉腐涉伞案件查办质效。

深化以案促改。对查处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剖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5个,堵塞监管漏洞。如杨某某等人涉恶案中存在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监管不力的问题,向陈炉镇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并跟踪督办,督促制定《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方案》《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维护了矿产资源合法开采秩序。

严查基层“蝇贪”。紧盯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紧密结合,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充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与黑恶势力相勾结欺行霸市,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查处群众身边涉恶基层干部1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实践证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正确的决策部署,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让群众在“打伞破网”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践证明,“打伞破网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战。必须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三是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综合效果。实践证明,只有严格依法办案,才能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严格依法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从严从快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用“打伞破网”的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净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必须坚持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实践证明,只有在市监委和区委统一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监督下,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才能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向发力,也才能使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必须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以案促改,在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治长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中,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对行业乱象整治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大,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与政法机关资源共享、沟通协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及上级监委工作要求,以此次审议为契机,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细化措施,确保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一)拓宽举报方式。统筹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拓宽方便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通过走村入户、主动下访、现场接访、“民情直通车”等方式,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发现问题。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信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的察访力度,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深入排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

(二)强化案件查办。严格落实《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要求,突出“打伞破网”重点,加大涉腐涉伞问题查处力度。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随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侦办的黑恶犯罪案件情况,督促移交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移交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建立台账,优先调查,快速处置。健全与政法机关案件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双专班”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协同立案、协同查处、协同督导,做到扫黑与“打伞”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制度机制查办案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办的案件逐案剖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聚焦黑恶势力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乱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提升干部能力。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的要求,推进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干部队伍,护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区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打伞破网”取得新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印台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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